纪念推行简化汉字、推广普通话50周年座谈会
日期:2007年06月24日 来源: 中国语言文字网

 

  纪念国务院《关于公布〈汉字简化方案〉的决议》和《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》50周年新闻发布会图片集锦









  教育部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,纪念纪念国务院《关于公布〈汉字简化方案〉的决议》和《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》发布50周年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、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,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、解放军、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及各界代表约30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。

  陈至立充分肯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成绩,指出,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,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,普通话已经成为公务活动、教育教学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的基本用语,简化汉字全面普及,语言文字工作的成果在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和人民生活等诸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她强调,要站在促进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、促进先进文化建设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,充分认识和注重发挥语言文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积极普及普通话,继续巩固过去50年汉字整理和简化的成果,提高汉字应用水平,把研究解决中文信息处理中的语言文字问题放在重要位置,同时,关注社会语文应用的新问题、新变化,维护语言文字主体化和多样性的和谐统一。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,统筹安排,加大投入,健全机构,各部门、各行业系统要积极配合支持。

  教育部部长周济、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、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介绍了各自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。据悉,2001年开始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,20个地方配套法规和规章相继发布实施,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和文件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。截至上世纪末我国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占53.06%,在非文盲人口中习惯写简化字的人口占95.25%。国际上已有3000多万人学习中文,2500所大学和若干中学开设中文课程,普通话、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在教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。今后国家还将继续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,2010年以前要力争实现“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、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”的目标。

 

【汉字网声明】对于本网转载其他网站的信息,本网对其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保证或承诺;并特别声明,转载其内容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!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,旨在推广中华文化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 
汉字网 版权所有 2004-2007 陕ICP备 05005633号